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0

中山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研究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学术风貌,深受中山先生开放、包容、务实精神的启发。学院致力于科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据初步统计,教师们在各类权威报刊上发表了共计一千二百多篇论文(译文),并出版了六十多部学术著作。这些成就不仅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还赢得了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地市级的多项荣誉表彰。


历经百年,学院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历史上,诸如史尚宽、周鲠生、杨兆龙、曾昭琼、王造时、王世杰、陈独秀、李达、朱执信、何思源等众多杰出学者在此献身教育,推动学术进步,他们的贡献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今,法学院保持着这一优良传统,不仅吸引了众多致力于学术研究与教学的学者,而且积极与外部学术界开展频繁交流。近年来,学院频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进行讲座,每年平均超过二十场,平均每月至少两场,为学院构建了丰富的学术交流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学术研究环境。


扩展资料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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