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员工签字的劳动合同合同,还受离职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的约束吗?

九月份的时候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入职的时候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但是过了很久都没有给我一份,我就问人力资源,她跟我说如果我要的话是单独给我打一份的,然后我就签了第三份,但是在我签第三份的时候看到了前两份是只有我本人签字,没有公司签字或盖章的,包括我拿走的第三份也是只有我本人签名。现在我找到了新工作想要离职,这面说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情况下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是否约束我?还有这样的话开具的离职证明是合法的吗?如果这个提前三十天不约束我的话,我不来上班了但本月工资应该如何索要?

第1个回答  2019-11-26
这个劳动合同效力不确或者是无效的,任何合同,没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合同末发生法律效力。光有单方签字,可以认为是另一方不认可合同的条款。该合同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劳动合同当然是合法解除。如对方不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9-11-26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没有的,还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
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盖章,而且你手里是人事擅自给你打印的,有没有公章都没意义
离职证明劳动要单位出,这和合同没关系
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就直接辞职,单位应该发放工资,但是单位有损失需要你赔偿追问

我看了我手里的合同,合同里写的是单位留两份,劳动者手里一份,那这样三份数量对了,但我手里的确确实实是没有公司签字盖章的,现在我想早一点离职,协商的话他们不同意提前离职,这个情况下提前三十天我必须要遵守吗?

追答

你看看单位有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如果有随时通知单位辞职,不用等三十天

第3个回答  2019-11-26
从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应当由公司和职工双方签字或盖章,然后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这样,您提到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从实际情况看,尽管您们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有问题,但并未给双方带来太多麻烦。所以,我建议您就把这个合同当成个有效的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然后合法合理地办完离职手续,这样对您没有坏处。追问

因为现在新公司表示等入职一个月太久了,最多半个月,所以我这面还是想尽快把离职办下来,有什么可行的方法吗?

追答

我一直认为“开门见山”,直接交流是为人处世的一个好办法。
您可以直接和现在的公司说新公司希望您早点过去。我想大多数人是会成人之美,半个月让您到那边入职的。

第4个回答  2019-12-22
受该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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