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路安宁小区公租房名单:农志仁,甘征兰 ,黄水芳,许映君,黄月堪,王萍,农凤英,黄美英,农连花,何俊平,陈月娥 潘嘉丽,马丽梅,周建国,黄连花,闭春梅,严春,农飞海,彭振杰,农秀仙。
枧木林场公租房名单:农卫丽,陆华英,吴素清,农斯锋,梁秀芬,农金,农子军,廖洪东,张素萍,农子强,农伟强,许银玲,何慧玲,黄飞合,何浩星,梁小琴,农小花,梁小琴,农飞萍 何浩星,谭丽梅,吕艳芳,梁妹 ,张小平,付庆秋,谭丽艳,何桂芳,黄小军,农洪生,谭小梅, 程鸿伟,隆成军,农军光,农斌光,马战荣。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