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6月20号.在一个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1099元分期付款 每月支付为193元 我还帐时却要我还1165元。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是利息 我没说什么 几十块而已,11月20号已经还清了...之前我也问了他还清了合同书怎么办,还清了 合同书会自动取消,现在可为什么到12月 还向我手机发追款信息。捷信是不是骗子公司 我是不是被骗了。向各位认识法律的大哥大姐求助....
手机价格1099元,先交200元给手机店,合同书上记贷款为899元,分6个月还清,总记1158元.这不多给了269元?原先没看好 郁闷....如果利息的话 也超过了法律规定,我有没有那个权利去工商局告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