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和上面交涉,这种情况怎么办,4000工资只拿到了3300+,当时并没有告诉我20%的个人所得税,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上班。
现在是想一种方式,或者是换一种合同,或者是怎样,请专业人士给点意见,避税的方法我不知道能不能,也不知道好不好,听说有一种招聘合同,税就不用交那么多了,但是我不知道有什么弊端,同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请帮帮我...
劳动合同存在,要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因为是大公司,所以交纳的很多,也就是说以4000为基准的话,也只能拿到两千多或者三千块钱,公司交纳的比较多!
所以当时选择了劳务合同,在没有被声明个人所得税是20%的时候!
利于弊我心里其实清楚,至于为什么选择劳务合同是因为这个公司只有两种合同,而我是在不知个人所得税这么高的情况下选择的!
我希望的是有一种其他的解决方法,比如说签署什么协议等等等等。
我在北京,所谓的住房公积金等等其实是很虚的东西,依照这些告诉我就没必要了,我可以去网上查嘛,不用高分提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