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判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7

8月18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了昆明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经过证监会和公安部门的深入调查,绿大地的欺诈发行案件于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月3日,公司公布了官渡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7年间,何学葵、蒋凯西等人通过操控相关银行账户,实施了伪造合同、发票及工商登记资料等欺诈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总计虚增营业收入达2.96亿元。即使公司上市后,依然继续制造财务报表虚假,2008年虚增收入8564.68万元,2009年又虚增收入6856.1万元。


根据判决,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处以400万元的罚金。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财务总监蒋凯西同样获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而公司员工赵海艳则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何学葵在内的主要责任人并未被罚款,且全部获得缓刑,这引发了对于他们是否能真正承担起犯罪责任的质疑。


扩展资料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充分依托云南丰富的自然资源,致力于省内外花卉园林市场开拓,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特色苗木工业化培植、销售及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股本8393.73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达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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