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求新公司赔偿,具体数额可依据入职岗位金额、找工作所需时间确定范围,再与新公司协商,若无效可通过仲裁、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Offer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
劳动合同很重要,是在
劳动争议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录用通知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是表明了录用的意向,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建立
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预约合同的性质。
新公司无故取消岗位,违背了诚信原则,给已辞去原来工作的你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你有权向新公司提出赔偿。
二、该怎么赔偿?
有这么几个方案供与新公司协商时参考:
1、理想状态:按Offer约定金额支付找工作期间的工资,购买社保、公积金;
2、现实状态:依据上条原则协商补偿金额,以双方能接受为准;
3、居中状态:比照辞退相关条款,赔偿一个月工资的
代通知金;
通常公司是不会主动负责的,需要主动多次沟通,有必要可提前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
协商无效,可运用法律维权,准备相关证据,提请仲裁、起诉法院,具体金额以
最后判决为准。
可提前咨询律师,准备好相关资料,需要一定的时间成本,要有心理准备。
三、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尽快找到工作:
无故遇到这类问题,确实糟心。
除了寻求新公司补偿外,更重要的是继续找新的工作,解决问题的根本。
当你有一份新的工作,被新公司放鸽子的难过就会放淡,为自己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人在江湖飘,难免会挨刀。
先自救,与新公司协商,再寻求法律援助,问题一定会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