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初一录取积分介绍如下:
深圳龙华区积分入学基础分为60分,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积分核定以“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进行电子比对。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基础分 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积分核定
积分核定以“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进行电子比对。核定程序如下:
(一)家长网上填报积分入学材料后,招生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学位类型和初步积分。
(二)学校对家长填报的入学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项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生效。
积分用途
积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学位排序录取的依据,只在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进行排序,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不排序。
深圳市龙华区学位类型划分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提供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产证,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有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 其他类住房说明: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祖屋类住房说明: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学区内租房说明: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学区商品房说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提供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