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机械公司与B租赁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A机械公司和B租赁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1万元。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的标的物:甲生产线。
(2)租赁期4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起止。
(3)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末支付150万元。
(4)甲生产线为全新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在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
(5)租赁合同利率为7%(年利率)。
(6)A机械公司担保租赁期满时的甲生产线余值为10万元,没有未担保余值。
(7)2010年12月31日租赁期届满时,A机械公司将该设备归还给B租赁公司。
甲生产线于2006年12月25日运抵A机械公司,A机械公司作为生产设备立即投入使用,A机械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租赁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均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假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相关资产的折旧期限内摊销。为了简化计算,折旧计提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均在年末进行。要求:代A机械公司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P/A(4,7%)=3.3872,P/F(4,7%)=0.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