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2)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⑶作动词:往,到。
去、⑷这,此。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⑹我。 (7)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⑻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⑼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10)向。
一、代词 1、人称代词,译作“他”、“她”、“他们” ①公与人乘,战于长勺。
(《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十则》) ④醒侯故使之问之。
(《扁鹊见蔡醒公》) 2、指示代词,指代事物,译作“它”、“它们”或直译事物名称。 ①学而时之,不亦说乎?(《十则》) ②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狼》) ③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十则》) ④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
(《宋定伯捉鬼》) ⑤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作“的” ①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
(《扁鹊见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尝求古仁人之心。
(《岳阳楼记》)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读孟尝君传》) ⑤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结构语气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扁鹊见蔡桓公》) ③虽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观沧海》) ⑤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爱莲说》) 3、语气助词,凑足音节。 ①公肌弧冠旧攉搅圭些氦氓将鼓之。
(《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
(《陈涉世家》) ④顷之,贼二十余骑四面集,步行负弓矢从者百许人。(《大铁椎传》) 4、结构助词,提前宾语的标志。
①菊之爱,陶后鲜有闻。(《爱莲说》) ②何陋之有?(《陋室铭》)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1.生出,滋长。
《说文·之部》:“之,出也。象艹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
徐灏 注笺:“之之言滋也,艹木滋长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公祖句兹 字 子之 。”
按,兹,同“ 滋 ”。参见“ 之而 ”。
2.往;至。《诗·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汉书·高后纪》:“足下不急之国守藩,乃为上将将兵留此,为诸大臣所疑。” 颜师古 注:“之,往也。”
唐 韩愈 《上考功崔虞部书》:“其行道为学既已大成,而又之死不倦。” 清 黄宗羲 《两异人传》:“之死而不悔。”
鲁迅 《书信集·致许寿裳》:“颇拟决去府校,而尚无可之之地也。”3.用;取。
《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 尧 亦有所不及矣。” 高诱 注:“之,犹用也。”
章炳麟 《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则犹舍重而之轻也。”4.是。
《管子·权修》:“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 郭沫若 等集校:“‘天下者国之本也’等六‘之’均与‘是’同。”
清 唐甄 《潜书·悦入》:“盖人之生也,为质不齐,而为疾亦异。或之刚之柔,不以相济;或好名好利,用心不壹。”
章炳麟 《程师》:“若然,谁令 平 以经术大师屈身为辁材下,纵复受赏,犹之辱也。”5.代词。
这;这个。《诗·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
郑玄 笺:“之人,是人也。” 唐 柳宗元 《捕蛇者说》:“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元 张可久 《朝天子·读孝女卢氏传》曲:“男子狂图,不养父母,反不如之二女。” 林纾 《程太宜人六十寿言》:“之三子者,则皆友之矣。”
6.代词。他(她,它);他们。
《书·臯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 三国 蜀 诸葛亮 《出师表》:“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
唐 柳宗元 《三戒·黔之驴》:“驴不胜怒,蹄之。”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霍女》:“女啜泣不食,求去。
朱 惧,又委曲承顺之。” 叶圣陶 《穷愁》:“警吏追之,逸其三。”
7.代词。其,他的。
《韩非子·扬权》:“探其怀,夺之威。” 陈奇猷 集释引 高亨 曰:“之,犹其也。”
《武王伐纣平话》卷中:“ 纣王 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8.代词。用于自称或对称。
《左传·成公三年》:“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 首 , 首 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史记·魏公子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帝曰:‘今故告之,反怒为!殊不可晓也。’” 颜师古 注:“故以 许美人 产子告汝,何为反怒?”9.代词。
指代处所。《左传·隐公元年》:“请 京 ,使居之。”
《礼记·中庸》:“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商君书·开塞》:“天地设而民生之。”
《史记·货殖列传》:“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10.助词。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助词“的”。《书·盘庚上》:“绍复先王之大业。”
唐 韩愈 《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序言》:“ 中国 之小说自来无史。”
11.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书·西伯戡黎》:“ 殷 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自 魏其 、武安 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 唐 韩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宰相 武公 元衡 之出 剑南 ,奏夺为观察推官。”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 孔夫子 之在 中国 ,是权势者们捧起来的。”12.助词。
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左传·定公十三年》:“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
《韩诗外传》卷十:“使吾君固寿,金玉之贱,人民是宝。” 宋 刘斧 《青琐高议后集·韩魏公》:“汝误也,非故也,何罪之有?”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青凤》:“见卿如获异宝,何憎之云!”13.助词。
用以调整音节或表示提顿,没有实在意义。古代也常用于姓名之间。
《诗·小雅·正月》:“亦孔之将。”《史记·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顷之,又领 益州 牧。”《百喻经·斫树取果喻》:“此之树上将生美果。”
清 方苞 《左忠毅公逸事》:“久之,闻 左公 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谋於禁卒。”《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晋侯 赏从亡者, 介之推 不言禄。”
《礼记·射仪》:“ 公罔之裘 。” 郑玄 注:“之,发声也。”
14.介词。相当于“于”。
《礼记·大学》:“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 朱熹 集注:“之,犹於也。”
汉 刘向 《说苑·权谋》:“防事之未萌,避难於无形。”《明史·熊廷弼传》:“ 辽 已转危为安,臣且之生致死。”
15.介词。相当于“诸”,之于。
《诗·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孟子·滕文公上》:“ 禹 疏九河,瀹 济 漯 而注诸海;决 汝 汉 ,排 淮 泗 而注之 江 。”
《史记·吴太伯世家》:“於是 伍员 知 光 有他志,乃求勇士 专诸 ,见之 光 。”16.介词。
相当于“以”。《晏子春秋·杂上。
“之”分别有以下意思: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举例:赤子之心。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举例: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举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代词,代替人或事物;举例: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代词,这,那;举例:“之二虫,又何知”。
6、虚用,无所指;举例:久而久之。
7、往,到;举例:“吾欲之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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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在古文中的用法
1、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4、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5、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6、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7、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8、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9、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10、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11、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2、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13、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14、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15、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之
一般来说,“之”的用法有下面几种: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字义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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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之,出也。象草过彻,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段《注》:“引申之义为往,《释诂》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训为‘此’者。”
之 ⑴他,她,它(们)。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介绍⑵的。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⑶往,到。。去。例:
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作宾语前置的标志。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⑺调整音节,无实义。例: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例:
①云之崔嵬。
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⑽向。例:
然后驱而这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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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也”义
《墨子·大取》:“圣人也,为天下也。”前句也字作“之”义。《韩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贾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数也。”最后的也字作肯定语气助词,其他两个“也”字,都作“之”字义。(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