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沟煤业发生死亡一人的瞒报事故

2014年7月8日晚11时,柳林县王家沟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综掘机绞死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斛某,现年41岁,中阳县武家庄镇天神庙人,兄弟六个,排行老六,父母已去世。

第1个回答  2014-07-22
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出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规定明确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D%A  《规定》明确: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D%A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A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A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A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A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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