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深圳公租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27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网上申请时间为:1月31日14时-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3月10日24时后,不再受理申请,也无法修改已填报的申请信息。 申请条件
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正在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方式
已婚或单亲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成年子女及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得作为申请人。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网址:http://61.144 .226 .2:8091/szzlzx/lease/guide.jsp),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4时~2013年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已申请的信息不再受理变更。
配租标准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1人的,选房类型为单身公寓;2人的,选房类型为一房一厅或以下户型;3人及以上的,选房类型为二房一厅或以下户型。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具有深圳户籍,或者非深户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方能计入上述配置房源户型的人口数。
配租方式
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三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申请步骤
申请人网上申请;确定排位顺序及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并公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领取受理回执;资料初审;确定最终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及排位顺序并公示;看房及选房;签订租赁合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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