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让媒体介入官司

吉林省四平市,需要媒体介入,寻求社会帮助,简述一下官司内容,城镇居民购买房产,卖方当初写了契约内容大致(“地理位置为城镇编号”有困难出售房屋买卖双方自愿永不反悔)如今该区域被开发,卖方反悔打官司要求原价退回要回原房产。房产证已经过户,但是他们又有别的证据证明此处是农村房屋,要求媒体介入希望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在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分别我们认了,如果有分别我们过户怎么解释。他们原证也是城镇的大红本
城镇房产证建在农村土地上,我们平头百姓买房难道只有认栽了么,几年几十年就是帮人家看房子么?希望引起重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2
媒体介入的方法很多种:
1 通过网络论坛的方式发送你的实际情况,就像经常听人说的炒作,等你的问题得到足够人的关注的时候,媒体自然会介入.
2 联系当地媒体告知实情予以曝光
3 请求律师援助,既然能过户,说明问题不在你,问题在政府,政府同意你买这套房子了,现在出现这种结果。如果政府不予以处理,那么你可以连政府一起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04
事情比较棘手,对方不讲情理,但是我还是建议不要扩大化,友好协商,和平解决。
因为你们之间的买卖交易本身就不合法,交易时你们可能不了解情况。这个事说起来话就长了,这就要从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说起,建议你到网上查阅一些相关资料参考参考。
简单点说,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属于集体所有制下特殊情况,首先土地是集体所有,个人是这个集体中的一份子,集体为了照顾个人,特批一块地用于建造房屋以供居住,俗称宅基地。个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宅基地是在集体监督下使用,每家每户就一块地,房随地走,所以农村房屋的交易仅局限于本村镇居民之间,卖了以后也不会再批宅基地。
当初过户,只能说明当时交易管理机制不完善,如果你把事情扩大化,诉至法院甚至媒体,只会对你造成不利后果。希望你三思,能否花点钱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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