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部分征税。
比如,你购进货物8000元(不含税),销售时15000元(不含税),增值15000-8000=7000元,那么,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7000元征税,假设税率13%,那么需要缴纳增值税7,000×13%=910元。
而现实中,执行的是进项税额抵扣法,即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这样扣税凭证上的税额或者计算出的税额就是进项税额,销售时的税额是销项税额,然后按照“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应交的增值税额。
比如,你购进货物8000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税额是1040元(8,000×13%),即进项税额是1040元,你按照价税合计8000+1040=9040元向销售方支付款项;销售时15000元(不含税),销项税额是15,000×13%=1950元,购买方按照价税合计15000+1950=16950元向你支付款项。然后按照“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应交税额就是1950-1040=910元。
所以,不管销售价是多少,只能按照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或者其他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者计算出的增值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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