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辅警有权利收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吗 我们可以拒绝或让他们出示相关证件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25
公安辅警是没有执法权的,即使是有执法权的民警在非必要情况下也有权拒绝搜身,并要求民警出示相关证件。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2个回答  2011-05-25
搜查随身携带的物品,必须出示证件的,不然可以拒绝
第3个回答  2011-05-25
可以要求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表明搜查原因,这样就可以。同时要对公民隐私进行保密
第4个回答  2011-05-25
可以啊 你可以让他们 出示相关证件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11-05-25
可以拒绝收查,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第6个回答  2011-05-25
可以叫他们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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