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成长”和“时尚”的美文各2篇,《城南旧事》和《沈石溪小说选》的读后感

急求,拜托,美文要600~700字的,不要太长
读后感要1000字的,拜托

第1个回答  2011-01-23
成长
生命的日历好比是一把破旧不堪的伞,无法更新,就如同那个披着长头发,穿着蓝裙子,黑鞋子,能哭出一脸天真时的我已离我远去。随着日子的堆积,年龄的增长,我不得不感叹如席慕容一样沧桑的心情:“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亦不忍再读。
曾经几何时,我躺在妈妈的怀里,无知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与月亮,一脸的天真与无暇,走着属于童年的乐趣;曾经几何时,我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那过去的故事,唱着那些属于成长的歌谣;曾经几何时,我捧着覆历表,旁若无事的站在老板面前进行自我推荐时,许着那些勇气与信心的承诺,持着一份属于青春的骄傲和执着;曾经几何时,我坐在画廊窗下,任凭男友为我画眉几许,然后携子之手。漫步于纯情与浪漫的婚姻里程;曾经几何时,我牵女儿稚嫩的小手,教她数着极简单的阿拉伯数字,那满怀的慈爱与关怀无法斤两,正如想当年母亲的心情。哦,我在重蹈母亲的人生啊!
哦,人生真的是太仓促,太仓促了,我不得不再次感叹,那潮水来的太快太急了,还没等我拾起属于海滩的那枚美贝,而人生的海浪已把我推上了另一片壁滩,我这才意识到,即便是我驻足不前,岁月的笔依然会为我描绘风霜。
这便是成长。
小的时候,总是盼望着有张大人长大成熟的脸,而不用再听父亲这也不行,那也不准的淳淳良训;长大了,有了一份与世俗同色的心情,才猛然明白,儿时的幼稚与纯真是一幅与天空同样湛蓝的风景,而自己就那么不经意地从风景上掠过,如一只春来冬归的雁。
失去的太多已不再追回,就如同那日历,翻过的永远是今天,对于握在手中属于今天的年华,那看不见的分分秒秒啊,我不会再那么轻易地让它从我身边溜走,毕竟,它步覆着我生命的路程,我该做一些有用有意义的事情,让日子一天天开始充实壮大起来,不必再去向往明天太阳的辉煌,我只在乎今天太阳撒洒在我身上的光芒是否美丽如裳。
别过春的风,夏的雨,握在手中的日子,我会把它挥成一篇透明悦目的诗章,再经过另一片大海时,我一定在那潮水到来之前,拾起那枚美贝,镶嵌在我人生课本的扉页,让心情也随它竖立成一面旗帜,灿烂无比。
这便亦是成长!
时尚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明白它的意思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似乎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障。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明白:"不能出格!"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 "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有利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认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一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仅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城南旧事》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书的作者叫林海音。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海英婆婆的文章,还有那些蕴藏在书里面的经典图画,而那图画是一种典雅美的线条勾勒出来的黑白画。那种充满哲理的色彩,尽管只有两种颜色,却也体现了善恶美丑,酸甜苦辣,让人进入一种能从客观和当局者的角度来体会其中的精妙绝伦之美。图画和文字的交织,眼前看到的是像电影般活灵活先现的画面。英子,一个奇特腼腆而且善良守则的人物性格被刻画出来了。

英子和妞儿的情分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幸遭遇所带来的影响。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故曰:一失足成千古恨。

英子的情感十分突出,她帮助妞儿母女重逢,还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让他们逃离苦海。英子的品格,纯真可爱,没有杂糅的东西,叫我感动。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是名篇佳作,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我读林海音婆婆的书,的确让人感受它的优美典雅,沉醉其中。
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灾之犬读后感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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