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3
1、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我国的法定节假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组成。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调休是指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加班,用人单位本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却采用不支付工资另行安排劳动者休息的做法。
3、既然是安排调休,却又强行要求工人上班,岂不是逗你玩?!那还能称其为调休吗?!不调休,就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否则就是违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