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有很多关于会计方面的问题想问你

我是一名医院会计,医保报帐经办人张三报帐时我做分录如下:借:应收医疗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有时又做成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张三,贷:银行存款/现金,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他这种说法对吗?请问为什么

第1个回答  2016-08-26

他说的第17条的内容不对。

医疗保险结算的会计处理: 

设“应收医疗款”总帐:同时设立“应收医疗款——门诊 个人帐户——门诊大病统筹基金——门诊医疗照顾基金”及 。

应收医疗款——住院个人帐户——住院统筹基金——住院 医疗照顾”六个明细科目,日常根据门诊和住院收款员报帐, 做明细科目处理,月末记总帐。 

医疗保险门诊患者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医疗款—— 医保中心——门诊个人帐户;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 门诊大病统筹基金;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门诊医疗 照顾基金。贷:药品收入——门诊收入;医疗收人——门诊 收入。 

医疗保险在院患者会计帐务处理:

借:应收在院患者 医药费——医保患者。(善债:药品收入——氇:院收入;医疗收 入——住院收入。 

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出院的帐务处理:借:应收医疗 款——医保中心——住院个人帐户;应收医疗款——医保中 心——住院统筹基金;应收医疗款一医保中心——住院医 疗照顾基金。贷:应收在院患者医药费——医保患者。 

医院收到医疗保险机构拨付的医疗费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医疗费——统筹保证金(以前月份个人帐户 的5%一10%)。贷: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门诊个 人帐户;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门诊大病统筹基金;应 收医疗款——医保中心——门诊医疗照顾基金;应收医疗****——医保中心——住院统筹基金;应收医疗款——医保中 心——住院统筹金;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住院医疗 照顾基金。 

月末按六个明细科目汇总,记“应收医疗款”总款:借: 应收医疗款——门诊医疗费;应收医疗款——住院医疗费。 贷:应收医疗款——医保中心拨付医疗费。 

应收医疗款”总帐,如有余额由两部分组成:医疗保险 中心审核后未通过医保扣款,如超标准收费,不舍理支出及用 药等,医院可根据医保部门下发的不合理费用扣款清单,做 :其他支出”处理,同时与医院相关医疗科室做院内经济核算处理。


你自己对照一下。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6-08-26
是的,同样的业务你得账务处理应该一致。有时候这样做有时候那样做肯定是不合适的。 其他应收款通常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果你说的报账是你们医院的主营业务,那就计入应收医疗款,不要变了追问

我们医院有几位报账经办人员,我为了区分,所以在其他应收款下设的二级明细,另外有QQ吗,能给你私聊吗?最近遇到点麻烦事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