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的人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7
法律分析:外交豁免权,作为国际交往中的一项特权,是为了便于外交代表执行职务而设。基于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各国按照惯例或协议相互授予此权利。在我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包括:外国驻我国的大使、公使、代办、参赞、武官、三等以上秘书、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与他们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同等身份官员;各国常驻我国领事代表及其他领事馆人员;临时在我国停留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官;以及我国同意给予豁免的其他来访外国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以下人员在中国过境或逗留期间享有必需的豁免和不受侵犯的特权:(一)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二)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持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官员;(三)我国政府同意给予豁免的其他访问中国的外国人员。对途经中国的第三国外交信使及其携带的外交邮袋,按照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同等身份官员来中国访问时,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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