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8

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如下:

1、科举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从隋代一直沿用至明清。《诗话二则推敲》 中“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2、察举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3、征辟

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的一种选官形式。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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