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如何处理招标文件中清单内容不妥或遗漏的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6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招标人应该统一澄清,并用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位投标人,如果答疑仍未解释清楚,投标人在组价时适当考虑,但是不能改动清单,如果是漏项,而工程中实际也发生了,一般是可以在结算时要回来的,但相关手续应该齐全。

招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扩展资料:

《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zhi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拟建工程及企业实际、施工方案等在投标报价中调整措施项目(但必须在投标书中标明),一旦中标,则所调内容、费用即被接受。对于由于工程变更连锁引起的相关措施项目的调整,则按《计价规则》第4.2.9.条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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