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2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02

法律分析:禁止燃放场所:1.机关办公场所;2.文物保护单位;3.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5.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6.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7.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8.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10.城阳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特定条件禁燃: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2.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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