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不会。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拟修订是正打算修订且现在正在征求反馈意见。
新教师法实施后,中级职务即一级教师将和现在的初级职务即二、三级教师一样,没有了“指标”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而高级职务即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不过,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
这也就是说,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呆板”——达到比例后,就不再投放指标,而是改为要“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情况设置比例,投放指标——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业绩突出,就可以“扩大比例”“增加指标,”让“能者上”。
新教师法的这个变化,对中小学教师来说,不啻是一个好消息,2022年已然到来,愿更多的教师在职称问题上能够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