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给予警告

检察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A、在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B、邀请或者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厉害关系的人的 C、私自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进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传递涉案材料的 D、领导干部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近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E、领导干部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第1个回答  2017-09-01
1、、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2、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3、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5、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详见:领导干部禁止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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