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的三种表现:事前不主动;事中不作为;事后不担责。
事前不主动。人在官位,手握官权,却不愿意去主动履职作为,表现出十足的慵懒与惰性,这在本质上是一种态度使然。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端正的为官思想与态度,在行政上不主动是再正常不过了。有害的、是为官者怠惰不仅表现在工作的过程当中,而且表现在工作的开端,甚至表现在工作的初始规划阶段,这就更易导致行政工作的荒废。
事中不作为。“为官不为”在一些领导干部消极怠惰的心态支配下,必将表现为事中不作为。不作为在狭义上就是身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广义上则是领导干部由于思想态度、利益相关度及自身能力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现象。
可见,事中不作为应是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渎职行为,集中表现为公职履行不及时,拖沓缓慢;履行结果没效果,无质无量。而换一个角度看,一些领导干部在职期间也并非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并不是彻底地做“甩手掌柜”,而是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空喊口号、假做样子,甚至是见风使舵、行瞒使骗,这比什么都不做还要可怕。
事后不担责。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为官清廉已经让他们“难以接受”,为官担责就更加让他们“心生畏怯”,但出于某种幻想又不会轻易下位让贤,明哲保身也就成了“为官之道”。
为了不担当,他们面临重任可以撂下挑子,面对问题可以视而不见,面对责任可以上推下卸;只要事不关己、非不缠身、责不在己、祸不临头,哪怕碌碌无为、欺世盗名,哪怕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