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行政、文秘、财务等工作,撰写重要文件,进行行业信息统计,对外宣传和联络,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等。
2. 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和计划生育等,包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人员培训和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 法制科:草拟规范性文件,监督法律执行,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评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4. 督查科:处理信访事务,监督各项活动,进行效能评价,对队伍风纪进行监督,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5. 审批服务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行政许可档案,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各区的行政许可工作。
6.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等。
7. 住房保障科:制定住房保障规划,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和实施,指导各区保障性住房建设。
8. 房产管理科:负责土地房屋登记管理,指导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监督农村房屋办证,房屋租赁和安全使用管理等。
9. 村镇建设科:执行上级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宜居城乡创建等工作。
10. 建筑市场监管科:制定建筑市场政策,监督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管理建筑业诚信机制。
11.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散装水泥管理,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等。
12. 设计科技科:负责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等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技术研发和执业资格管理。
13. 市政环卫科:负责环卫规划、应急预案,指导市政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工作,燃气管理等。
14. 园林绿化科: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指导绿道网建设。
15. 行政执法科:行使行政处罚权,协调跨区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
16. 数字城管监督室:制定技术标准,监督城市管理事件,统计和分析城市管理工作。
17. 数字城管指挥室:负责任务派遣、跟踪,指挥城市管理应急服务,研究城市管理问题和政策建议。
18. 监察室: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指导,负责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