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构成量刑会是多久?
该股东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在隐瞒其他股东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及场地转到其另外成立的公司进行经营,并赚取了上百万营业利润,请问该股东是否构成犯罪?
非常感谢你的解答,我还想问一下既然该股东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为何公安机关有可能会不给予立案?如果没有来自公安机关的压力该股东就不会归还公司的资产及赔偿公司的损失。请问如果公安不立案,可否到检察院报案?
追答司法实践中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与刑事纠纷界限并不十分好界定,公安机关立案有其法定标准,因经济纠纷报案却被要求以民事法律途径解决的不在少数。“涉嫌”构成犯罪是法律上常用语,只是表明存在这种可能性,不代表一定构成犯罪。罪、刑法定,得遵守比较严格的法律程序确定。普通民众很难分清这种界限,司法机关也倾向于限制以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经济纠纷。可以说,能以民事法律途径解决的经济纠纷,倾向于不予刑事立案。但这不代表你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举报人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