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2010年的毕业生,户口也是山东的,毕业的时候学校让持报到证回所在市报道,我是师范生,所以到我们市的教育局报到了,并把报到证留在了那里,可是最近因为有事需要用我的报到证,所以我去教育局把报到证取回来了,但是我又打算考2011年我们市的公务员,这样的话我还能考吗?是不是我的报到证没在教育局就不能考?而且我是2010年毕业后就一直没有工作,考2011年的公务员会不会对我这种情况的考生有什么限制?我的情况貌似比较复杂,希望有熟悉这方面情况的朋友们指点迷津!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