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结婚了,他家没有给彩礼,我们也没有举行婚礼,就是把钱省下来买房,因为我们两家都是粮农,家里都不富裕。
他家要在家里修房,而我实在是不愿意回农村,所以就依了我,在绵阳买了房!100.81个平方,加上以后房贷利息啊什么的,零零总总的需要40W,首付是公公出的,13W。可是房产证上写公公的名字,用公公的话说,他出的钱就应该写他的,他怕我以后不养他或者是怕我跑了(因为我比他儿子优秀一些)。可是我也怕啊,要是他儿子找别的女人怎么办?到时我老公是公公的,房子是公公的,小孩也是公公的,我就得净身出门了。
我们家都要求要写上我的名字,因为我老公还有一个妹妹,家里人就是怕到时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怕他妹妹和我们分家产。
唉!好烦,其实我自己倒不在意写谁的名字,可是家里人也是为了我以后过的好。她们家娶媳妇可是一分没出!以后她们的工资都供房了,那生活开支,养小孩都是用我的钱,到时我就吃亏了。
现在公公答应,房子不要我供,以后谁住谁装修。但是必须写他的名字,请问这样过分吗?有没有把我当作是他家的媳妇,求求各位出点注意。
我现在的想法是公公拿13W给房子首付(其中一半是彩礼钱)剩下的我跟我老公自己还。可是我们现在都在深圳,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不能自己到场。该怎么办?
我老公认为他爸爸出的钱多,就应该写他爸爸的名字。那我算什么,把我摆在什么位置了?现在我怀孕5个月了,为了这房子天天怄气,我都不想把小孩生下来了,老公夹在中间又不管事,我真想和他离婚!他家娶媳妇一份没出,他能给我什么保障,他拿什么来保障我以后的生活?
谢谢!问题是公公不愿意在上面写我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