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脂的政治文明遗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17
西方制度和文化的基本特征和核心要素是在希腊城邦时期萌发和展开的。英国诗人雪莱曾说:“我们都是希腊人。我们的法律、文学、宗教、艺术,全都可以在希腊人那里找到它们的根。”就古希腊对西方后世的影响来看,这个说法不夸张。

  一、雅典在探索中形成的政治制度

  事物的起源,往往可以提示人们认识这一事物基本特征的重要线索。

  公元前十五世纪左右,希腊地区处于王政时期——迈锡尼王国时期,这个时期的社会生活以王宫为中心,已经形成相当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与东方体制非常相似。但公元前十二世纪,多利安人的入侵和随后的大火摧毁了迈锡尼文明,彻底埋葬了王国制度,还使希腊与东方的交往中断了好几百年而处于与世隔绝状态。这个时期的东方正盛行君主制,文明程度很高,在世界范围呈现出强势影响。

  希腊在几百年与世隔绝中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神话和考古留下一些线索之外,没有留下什么可解这段历史之谜的资料,但是根据这之后希腊作为城邦而出现,我们可以推测:与世隔绝倒也使它脱离东方文明的强势影响去探索自己的路,重塑自己的社会形态。当希腊重新与东方恢复交往后,已经以自治城邦的独特面貌出现了。

  在那段不为人知的时期创造的城邦,是一种公民的自治共同体,它否定了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统治核心之手的统治模式,并在各阶层的斗争和妥协过程中摸索、实验了一种使国家权力受到约束的政治模式。

  大约公元前八至七世纪,希腊各城邦进入一个变革的关键时期。出现了不同政体,但不论君主制或是贵族制,都具有立宪政体的性质,普遍设有议事会,都没有了王政时期不受控制的权力。其中,雅典城邦对后世影响最大。雅典政体和社会格局的诞生过程本身就极具现代意味。当早期雅典处于变动转型之际时,平民与贵族之间不断的剧烈冲突使社会动荡不安。这种情况在古代世界是普遍现象,它不是导致专制王权就是导致贵族专政,要不然就是出现僭主,以独裁来收拾乱局。但雅典人对这种具普遍性的局势作出了创造性反应,在克服贵族与平民的剧烈冲突、克服过渡时期社会变化导致的混乱、暴力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冲突,而且要寻求一种公平正义的解决方法。公元前620年的德拉古立法是一次重要尝试。德拉古立法以严峻著称,任何罪行都要被处死,被称为血腥的立法。但这次立法的意义在于,一是以法律代替了家族复仇,而且所有杀人案件都由最高法院审理,这就使判死刑成为很慎重的事。二是对参选执政官的资格有一定程度放松,尽管不成功,却已含有扩大参与的意义。但严酷的法律没能遏制各阶层的冲突,也没能缓解社会危机。公元前六世纪初,雅典各阶层的激烈斗争已使社会危机随时可能一触即发。在这种情况下任执政官的梭伦进行了重要的立法和政治改革。梭伦立法废除德拉古法律,但保留了杀人偿命,并基于公正确立了一系列法律,对于解决社会危机和确立雅典以后的道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解除债务法,使已经要揭竿而起的贫苦农民摆脱了困境;通过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使富有者获得安全感;通过大赦政治犯,抑制了派性斗争的残酷性,促进了社会和解;专制和谋杀罪不可赦的法律,前条为雅典政制的反专制性定下基调,后条使私人复仇得以终止于城邦的司法定罪;通过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和使所有公民轮流参加陪审团而扩大了参与,拓宽了政权基础;每个公民有向陪审团申诉的权利,既对个人身家性命等等权益提供了保护屏障,同时也遏制了公共权力的专横。

  不诉诸暴力而是以公正立法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实现和平转型,在古代社会是一个奇迹。奇迹能够发生,有两点很重要。

  一是以梭伦为代表的雅典贤哲对政治、法律、伦理问题进行了持续而广泛的探索,梭伦立法就是探索的重要成果。这意味着在解决社会危机这一现实目标中贯注着一种政治和道德的理念,这就是要符合公正。梭伦立法的核心是通过均衡实现公正。这个初衷,梭伦自己在一首诗里表达得很明确:“我手持盾牌,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我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

  这场为雅典民主奠定了基础的立法完全不同于“口含天宪 ,言出法随”的山大王逻辑。体现于法律和改革中对权力的约束以及政权基础的扩大使其有了立宪和民主的因子,立法中贯注的平衡精神则不仅为后来西方一些大思想家、政治家所重视,而且在一些重要历史阶段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政治实践,比如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各城邦国家之间就竭力通过保持平衡大国关系来维系和平,当时最重要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马基雅维利在他的著述中对此作了特别总结,他的外交活动也尽力想通过推动大国平衡来保卫他的祖国佛罗伦萨。

  二是雅典社会各方没有各执一端而是表现出妥协精神,这使和平解决冲突成为可能。诚然,立法的公正性以及平衡精神、梭伦本人的政治智慧和人格力量,是促使冲突各方接受梭伦立法和改革的重要原因,但雅典冲突各方愿意接受妥协、愿意达成均势也非常重要。如果任何一方抱着以自己为全社会核心的霸道心态,非得由一方压倒另一方,梭伦立法和改革肯定流产。没有愿意接受妥协的精神,无论政治的还是社会的冲突都很难和平解决,不同诉求各方也往往陷入无休止的争斗。这一点,当代一些国家和地区给我们提供了正反两方面例证。如果拒绝妥协,南非的和解是不可能的。而中东一些国家的民众在推翻现政权后,实行了民选,却陷入不解的乱局,这很大程度上跟各派不愿妥协、不接受不合意的结果有关。然而,一人一票的选举权,只要选举过程基本公正,不违规,无论最终结果是否符合每个选民的心愿,选民的意志都参与进了其中。最近引人瞩目的埃及事态,除了当选者铸下大错,各派毫不妥协的态度也使埃及政局持续动荡(没有意识到无论谁选了你,自己胜出,是所有公民意志碰撞的结果,胜出了,应该做全民总统而不是为某派掌权;应该以宪法为最大公约数,而不是偏向一个派别,强推有偏袒性质的宪法)。

  经由梭伦立法和改革之后,公元前六世纪,民主的政体和社会格局在雅典初见端倪。但民主制的确立,是在经历了与僭主作斗争,并在斗争中又进行了多次重大政治变革后实现的。

  在希腊,僭主指未经合法途径取得政权的人。希腊人眼里,僭主政治专横而暴虐。虽然僭主的作用很复杂,事实上,有些僭主对于城邦由贵族政治向民主政治过渡作过很大贡献,例如雅典在梭伦立法之后出现的一位叫佩西斯特拉忒的僭主。但希腊人对合法性的重视使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政权的僭主名声很坏,而且大多数僭主的确残暴、专横,有的在取得权力前笼络人心,权力一到手就原形毕露。所以在希腊世界,僭主成了暴君的代名词,僭主政治成了暴政的代名词。希罗多德在《历史》中借一位科林斯人之口批评僭主政治:“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像僭主政治那样不公正,那样残暴不仁的。”考察和研究过一百五十八个城邦的亚里士多德则在《政治学》中对僭主和僭主政治进行了总结。在他笔下,僭主无恶不作,是自由人的死敌。他认为僭主的利益极其自私,“除了僭主自己的利益,僭主政体不关心任何公众的利益”。他还认为僭主统治术多半是从东方暴君那里学来的,很多实际措施是从波斯的统治制度采集的,比如:消灭邦内杰出之士,剪除勇健飞扬的人物,禁止会餐、结党、教育之类足以使民众(自由)聚合而建立相互信任且能培养人们志气的活动;在僭主授意或支配下经常把人民集合在公共场所,汇集在他的宫门前,这样做可一箭双雕:一方面可以窥查人民言行,另一方面培植匍匐于权势者脚下的奴颜婢膝之风;雇佣密探,派窃听者察访一切社会活动场所和公共集会的情况;使人民贫穷化,整天忙于生计而无暇关心政治,亚里士多德认为埃及金字塔建筑就是这种政策的一例。归结起来,三大统治术:一是采取种种手段摧毁人民的精神,二是散播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不睦;三是削弱臣民,使人人无能为力。

  刻画僭主、揭露僭主的残暴、阴险,也是希腊戏剧诗人乐此不疲的主题之一。

  希腊人对僭主和僭主政治的痛恨,有助于人们理解民主政治为何会出现在那里。对僭主的态度反映了一种政治心态、或者说是一种在古代社会罕有的政治文化。对掌权者权力来源合法性的重视;对权力本性(扩张性、攻击性和对掌权者的腐蚀性)的认识;对掌权者的恐惧和不放心……都是这种政治心态或政治文化的表现。这方面,雅典尤为典型。雅典何以能成为民主制的诞生地,雅典人发明的一些在后人眼里毁誉参半的管束权力的措施,他们对僭主和僭主政治的心态是可供我们寻求答案的重要线索。

  在古代世界,希腊城邦是非常独特和另类的。这种独特性和另类性给她带来一场强敌入侵的考验:达百年之久的希波战争的考验。在经历了这场考验之后,希腊进入黄金时代。

  公元前546年,波斯帝国入侵希腊,爆发了希波战争。波斯是一个大帝国,而且国力鼎盛,相比之下,希腊本身就面积不大,还分散成许多独立城邦,各城邦采取的政体也各不相同,平时彼此间还冲突不断。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结局似乎没有悬念。然而,希腊各城邦联合抗击波斯,战争先后进行了一百年,到公元前479年,最终以波斯惨败告终。公元前449年双方签订了和约,波斯人承认希腊各城邦的自由,波斯舰队不得再进入爱琴海。这场斗争的胜利使希腊的独立城邦幸存下来,并且进入全盛时期。希腊影响了整个西方的文化和政治制度主要是它的全盛期得到发展和充分展现的。

  无论城邦国家这样一种公民共同体形式还是与城邦制共生的文化,在古代世界都是一个例外,而且整个希腊地区在世界范围只是一个很小的区域,但这个世界范围内的小小例外却对后世产生了异常深远和广泛的影响。

  二、雅典的政治结构和特征

  城邦是政治共同体,每个城邦都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周围有农村。有公民大会、议会和行政官员。这是所有希腊城邦的共性。雅典城邦在这些共性之外有自身特殊性。

  1. 雅典的政治结构及政治生活特征

  首先,出于对权力滥用特别是出于对僭主政治的防范,否定了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首创了一种公民广泛参与的制度,并且首创了一种初具对抗性的权力结构。这是与当时以及此前此后盛行于世界各地的金字塔般的权力等级制迥然不同的权力制衡结构。在这样的结构中,权力不可能过分集中,更不可能让谁有机会居于权力顶峰:公民大会对行政长官形成约束、陪审团对最高法院权力构成牵制。每个公民都拥有平等投票权的公民大会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城邦一切重大问题——财政、外交、战争——都要经公民大会辩论、表决才能决定。但这个最高权力机构本身内在的包含一定程度对抗性——这就是公民之间不同主张的辩论、竞争。

  这就有了它的第二大特征:话语在政治生活中具有压倒一切权力手段的优势:公共决策诉诸演说,诉诸公众,由公众表决。政客们既无权向民众进行单向灌输更不能诉诸暴力。任何主张都必须靠打动或说服民众来争取支持。例如,政客与公民之间要以对话进行互动,后者诘问、质疑,前者作答;公民轮流担任陪审员,参加大陪审团的司法辩论……公民大会和法庭辩论促成了政务的彻底公开,不允许也不可能存在要对公民保密的“国家机密”,任何决议也不可能由少数人在诡秘状态下作出。不仅如此,公民在这些公共场合的交流、辩论、围观,还使理性判断力和鉴赏力都得到训练,所以本身就是公民的自我训练。如果有谁想让这些自豪而挑剔的公民洗耳恭听某个要人在台上数小时信口雌黄,容忍令人昏昏欲睡的长篇废话,那一定是疯了。而思想家之间的自由交流、辩驳则构成当时思想发展的基本范式。

  崇尚话语力量以及对话,这个特征影响非常深远,远远超出政治范围。发达的辩论术、理性思辨能力,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之后的神学辩论、中世纪大学的学者辩论……等等,都延续了古代民主城邦崇尚话语力量和对话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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