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野蛮生长” 大学生应学会善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最高额度达50万元。”“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大学生 贷款 ,无需抵押,比 信用卡 便宜50%,100元-5万元额度等你来!”“诱人”的广告语背后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 利率 、高违约金的“陷阱”。近几年,校园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因能快速满足大学生日常生活中买电脑、手机等产品的用钱需求,很受他们欢迎。但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没有偿还能力,一旦消费欲膨胀,就可能陷入如林阳一样的连环债务之中,也会承担很大的精神压力和法律责任,最后不得不休学打工还债。

一名正值青春的大学生,尚未走入社会,就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债务和名誉债务,前景黯淡。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网络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当下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陷入了“野蛮生长”的境地,亟需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固然,“大学生借17位同学身份信息向 网贷 借57万装阔佬”事件并不能证明“网贷”消费等有多少原罪,但林阳能够通过借来的学生证、身份证等虚假信息,顺利通过“网贷”的方式拿到50多万元之巨的款项,却也说明了一些“网贷”经营者在网络放贷过程,对相关信息审核的虚无,甚至缺失。

当然,不能只把板子打到网贷平台上,毕竟,像林阳这样不计后果的行为只是个案。

精神家园的荒芜乃至杂草丛生,让家境平庸的林阳在价值追求上迷失。渴望过上“富二代”生活的他,试图找到一个迅速获得金钱、权利和尊重的通道,以此来迅速摆脱囊中羞涩带来的自卑、不安全感和身份的缺失。

赌博让林阳以一种滑稽、扭曲的方式将自己的利益诉求呈现出来。他先后通过赌博输了20多万元,弄得自己的人生也像一场赌博。说到底,让林阳的人生之路扭曲的,不是网络借贷,而是他自己对金钱的贪婪、对生活的放纵与法律意识的缺失。

至于那些借身份证给林阳而承担债务的同学,也只能当花钱买教训。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至于民事责任,如果知道借用人是办理信用卡而出借身份证,当事人就存在过错,而且属于“明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行为而不予否认的情形,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论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还是强化对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抑或给大学生精神“补钙”、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财富观,对网络贷款平台这种“互联网+”衍生出来的产品,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做到能用、会用、善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