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盖温•肯尼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1
“不好”的东西大多被那些来自什么都不让买的“良好”家庭的孩子买走了,家长越不让买,孩子就越会买。

选择降低标准,退而求其次,如果你选择和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很快便会后悔,觉得这是个太糟糕的决定。生活既不全是冰激凌,也不全是卷心菜,两者常常相伴而来,你眼里的卷心菜可能是对方眼里的冰激凌。

辱人父母者,人必以辱其子女相报。

监狱外的坏蛋比关在监狱里的坏蛋要多得多。

最不该的是只能是:接受对方的第一次出价。一定要质疑对方的第一次开价,无论初次开价有多么诱人。

需要努力促成的交易才是皆大欢喜的交易。

含混不清的承诺或保证是造成麻烦的最大根源。

要求买主为学会使用自己的产品而付出培训费是天大的笑话。

如果卖家叫价与你的预算不相符,那就迫使卖家考虑那些隐藏在总价下没有提及的内容。你的任务是让对方主动开口和你分享他们降价的其他可能性。

在关键时候为了不降价,常常用公司的书面政策当做挡箭牌。

无论对方是你多么亲密的朋友或者家人,只要没有写成书面文字,都会是你的疏忽。

在聘用任命书中附上一条:员工不得在同一地区从事类似业务,不得使用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任何业务许可证书,不得自行与其任何客户合作,不得接受客户的直接付款。

重要的是不管那桩生意数额有多大,也不要患得患失光打自己的小算盘。要把他当成一件在一个陌生市场里与任何人都无关的事情来处理。

你在迅速决定谈判立场之前,一定要掌握充分的信息来衡量这宗买卖的合适价格及其背后的意义。

当你备好笔准备签合同时,一定要花时间仔细推敲合同的细节和文字,不要等到白纸黑字敲定了再去找律师商量,要是合同真的出了差错,就算是律师的问题,他们也不会为你承担任何责任的。

做生意必须避免的是与人签订内容含混的合同(而环境往往会诱使你去这么干),在这类合同中:任何可能出错的事情,一定会出错(著名的墨菲定律)。

如果谈判时周遭环境还不错,没能提出“万一”种种的问题,则不可原谅。一定要牢记,如果你不提出“万一”,这笔交易最后只会让利于对方,你没能为自己争取到更有利的条件,因为对方已经把受损风险转嫁于你了。

使用“违背受托人的信任”的伎俩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尽可能表现出悲伤情绪,而非怒火中烧。

在谈判中,要尽量把自己装成个吝啬鬼,单方面做出善意的让步,不但不能软化对方的立场,相反只能使之更加强硬。

当有钱人碰上了有经验的人,有经验的人拿到了钱,而有钱人获得了经验。

任何建设性建议只要有利于提高我所要求的可接受性,都乐于听取。

“可议价” 本身就是个错误。

处理一桩糟糕的生意是最好的办法是及时止损。

无论是对你所买/卖的东西,或与你交易的人,都不要牵扯到任何情感。保持距离感的人际关系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自我保护,除了自我想象,你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一个陌生人。不要把对方幻想成自己刚结识的新朋友,这样你就不会犯错,把自己谈判中相关现状分享给对方。

合伙人通常不会喜欢和一无所知的人合作,这些人会让人分心。

谈判中对方的所作所为和我们无关,我们唯一的目标是集中精力解决手头上的任务。不受其他事物的吸引或影响而分心。

除非你想多花钱,否则就切不可赞扬向你提供商品或 服务的人!

有人来看货,是朝生意成交迈出了一大步。

虚构一个主事人把自己的主事身份变成代人说话,使自己置身于外,让自己处于中立,说起话来就方便多了。

做交易急于求成,在钱上面就必然吃亏。

一般来说,主事人离谈判现场越远,越容易说不,所以当必须采取强硬姿态“拒绝”时,最好以电话或信函通知对方,切记亲自出马直接联系对方,否则你所维护的强硬姿态便会功亏一篑。

没有人想要或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尤其在面对一件让你不安的烦心小事时,他们更倾向于坐在一旁袖手旁观,而不会跳出来向你施以援手。

再向对方投诉抱怨的时候,要注意不断升级,尽可能接触到对方内部地位更高的人。

滋滋声销售法:不要卖牛排,要卖滋滋声。

你要养成一物换一物的习惯:他要你在这方面让步,你就要让他在另一方面让步做出补偿。

一定要小心“各退一步”的伎俩。

世上没有不能变的价格,道理在于:世上没有不变的“包装”。

威胁的程度必须与所下赌注相称。所下赌注越多,发出的威胁时间越早,把威胁作为最后一招来用,更符合谈判准则,更易于为人理解。

对待威胁的最好办法是对其可能的后果表示毫不在乎。

每个骗子都熟知虚张声势那一套,他们知道人们总爱从对方拥有多少表面财富,来以貌取人。如果你注意到对方显摆出来的有形财产,并颇受震撼,恭喜你上钩了,要想对付你也容易多了。

办公室装潢程度的对比也不能成为对方和你的真实实力的对比。

你的销售前景受制于你的市场份额,因此你的市场份额应当作为销售谈判者的绩效考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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