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操作中受托加工产品账务处理的问题

A公司受托加工B公司的产品,其中主要部件由B公司提供,A公司提供一些零散件。现在想问一下,如果A收到B公司的材料时只做备查,那领用自己提供的材料时及将产品交由A公司时的账务处理。是不是可以直接做: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原材料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A公司为生产型企业,主要是生产自己的产品为主,偶尔替别人加工产品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1
理论上对于加工方提供的材料及辅料可以做应收账款,但是不能直接计入科目,收到的代加工原材料也应当入库,然后做生产成本的核算,在加工过程中提供的其他辅料等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待加工完成之后,再做差额核算应收账款。
收到来料时
借:原材料--代加工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代加工企业
车间领用原材料时,分贝计入成品价值
借:生产成本---代加工原材料/ 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
原材料---代加工原材料
产品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代加工
贷:生产成本

移送代加工企业
借:应收账款/应付帐款--代加工企业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相关税费等明细

结转加工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代加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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