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间义工联盟的义工守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认本会章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二、积极参加义务工作,自觉维护义工形象。
三、服从义工组织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前请假,没有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义工组织工作安排或一年不参加义工活动被视为自动退会。
四、上岗必戴义工证,个人仪表要端正。
五、义务服务要准时,待人态度要诚实。
六、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能泄漏服务机构的有关资料,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
七、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
八、与义工机构职员及其他义工要互相团结,互相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并作出改善。
九、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的利益;不能在服务机构及服务时间内谋取与义务工作无关的私利。
十、积极参与义工培训,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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