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乱罚款

我家是小镇里一家开了几十年的小金银首饰店,昨天工商局来到我家,撕了张单子走了,然后通知我们说我们单子上有霸王条例,众所周知,我们这一行的行规,那些珠宝玉石出门是不能退换的,我们就在单子上写这些东西出门概不退换,他们就说退换这两个字不行,要罚8千,后来转口说熟人4千就好,问题是别人也写了不回收就没事,不写这个也没事,摆明文字游戏乱收费嘛,而且做了几十年也没说不行,而且事先也没通知整改,一来就要罚8千?这算什么

第1个回答  2012-07-03
根据你所描述,该工商部门可能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属于乱罚款,而是维护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9
合法,找人去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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