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旗下的法律援助中心涉及哪些范围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司法部旗下的法律援助中心,自1996年12月18日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以来,作为司法部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重要的法律救援职责。该中心在司法部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的法律救援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2. 指导和监督各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确保法律援助体系的有效运行。
3. 组织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利用率。
4. 负责全国法律援助服务热线148法律服务专线,为求助者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5. 完成司法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和社会弱势群体,为其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解决法律问题,这是国家保障人权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中心下设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 综合部负责档案、人事、财务等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 法律救援宣传处负责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
- 培训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素质。
- 业务指导处负责起草法律援助的政策方针,并对地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调研处负责探讨法律援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处理具体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 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收集和整理国际法律信息。
通过这些部门的协同工作,法律援助中心不仅为国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与国际上的法律援助实践进行了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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