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08年在一家小私企,08年底考上A地的公务员,现在刚又因家人问题重新考上B地公务员。现在B地的单位人事部门要求我有06-08三年间在私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才能认可那三年的工龄,而且我问了,要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放入目前A地人事局存管的个人档案里才可以!但好像社保缴费证明一般应该不放在档案里吧?我劳动合同在档案里,但社保缴费证明当时没放入档案啊,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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