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考入天津上大学的,毕业后直接在天津市工作,现在已经是天津集体户口。2007年底买了天津市的二手住房,现在需要把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出。
但是房子原主人的户口本单元号和房产证上单元号不一致,原房主户口本上是1401,户口本上是1403。我拿到的房产证上是1401。
请问,我如果落户的话,是不是应该落1403?房产证上单元号对我落户有没有影响?如果有,我需要怎么办呢?多谢大侠们!!!
另,找原房主到派出所给开了个证明,能协助我落户1403么?
原房主如果不迁出的话,我能立户么?对我落户有影响么?
对了,补充一下,房屋门牌号是1403,和户口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除了房产证上是1401。其他的所有都是1403,门牌号、煤气、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