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套卖的时候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手续或见证,现在拆迁他家也只有一套房子可以算合法面积拿安置房,我家现在也没有别的房产,我可以要回其中一套住房吗?
现在房屋已经拆掉,如果可行请各位提出对我有效的宝贵建议和法律依据。
有买卖合同那套很大也比较新,既然卖给他我肯定不要,那套小的是我爷爷留下来的,被我爸爸在我和妈妈根本不知情的状态下卖掉,没有售房协议,土地规划证什么的还是我家的名字,我现在跟卖方怎么协调他都不同意
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直接起诉或用别的方法找政府拆迁部门,没经过我们同意拆了我们房子, 因为房子土地规划证什么的还属于我们,至于买我们房子那家没有任何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他的证明, 我们会在事后给予补偿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