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 操作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7

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在第三章有详细规定。首先,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的选定通过市贸发局与市财政局的公开招标(或邀标、竞标、分批招标)进行,结果需备案于商务部和财政部。市环保局则负责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选择一家,经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同样备案于环保部和财政部。中标企业的名单会在本地媒体上公示。


中标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需在系统中录入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购买者可以向中标回收企业提出交售旧家电的申请,回收企业上门收购并开具统一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凭证信息包括旧家电类别、品牌、制造商、型号、序列号、购买人信息和补贴价格等,必须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购买者凭身份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在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会直接垫付补贴并录入系统。回收的旧家电需交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拆解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提供运输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销售企业每半个月需根据销售发票、凭证和补贴资金申报表等材料,经贸发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拆解处理企业则需提交对应的凭证和运费补贴申报表,经环保局审核后,向财政局申请垫付的运费补贴。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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