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酒店工作,可是酒店的法人长期拖欠工资,我们里面工作的有的工资才发到8月份

我是11月初进的酒店,工资一直没发,打了好多次电话他们前两次说等几天,后面直接关机或不接,有时还是呼叫转移,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工资都被他找个借口赖去不给了,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是想咨询一下您,我该怎么做?证据补充:借条合同都没有

第1个回答  2014-03-08
你与酒店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酒店应当及时支付你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可以解除与酒店的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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