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28
1.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的主要文种共有15种。
2. 这些文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3. 通用格式公文的结构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包含18项要素,如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
4. 特定格式公文是相对于通用格式公文的补充,包括信函格式、命令(令)格式以及纪要格式等。
5. 不同类型的公文适用范围不同。例如,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