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同居了六,七年了,和他在一起,我看不到未来的,因为他不想和我结婚,我又不想过不正常的生活,我想走,他又不让,我想背着他走,我的衣物(包括他给我买的贵重衣服)该不该拿走,还有他给我名下的1万元钱,他这个人很小气的这六七年我的开销都是他管的,我没有工作的(是他不让我工作的,他喜欢我呆在家里的),家是外地的,他给我的东西也不能拿走吗?是衣服不应该拿,还是钱不应该拿呢,请说的详细一些,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