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款是由单位领取还是个人领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4

工伤赔偿款是由单位领取还是个人领取

由单位领取,再转给个人。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单位或者个人都是可以的申请领取工伤赔偿金。

伤者劳动鉴定结论出来后,离职时先和公司协商解决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公司支付后配合以下资料,个人可以到工伤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离职证明;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单位财务鲜章;

    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并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和指定银行卡复印件,两者复印在一张上;

    工伤认定书、鉴定书;

    如果伤者准备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么就将相关资料上交给公司,然后由公司代为申请领取工伤赔偿金,在伤者离职时,向公司要求领取工伤赔偿金。

    注意:伤者一定要留下一张认定书、鉴定书原件、其他资料最好是留下复印件以备万一。

工伤赔偿款是配给单位还是个人

工伤赔偿是给员工的!
但是工伤中涉及的医疗费用如果单位提前垫付了,那么这部分医疗费用企业可以留取。
一般是先经单位申报代办,然后转给个人。

工伤赔偿款由本人领还是公司领

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是根据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中填写的账户转入的。可以选择单位账户,也可以选择个人账户。

工伤赔偿款由本人取还是公司代取

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是根据《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中填写的账户转入的。可以选择单位账户,也可以选择个人账户。由企业支付的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发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工伤赔偿是由单位给还是 *** 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是企业给办理领取还是当事人本人领取

1、工伤赔付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待遇审核后的工伤待遇。
2、在工伤待遇申请表上有选择,钱转入公司账户或者转入本人账户。
3、所以伤者本人是不用到保险公司去领取的,只要有委托人办理钱可以直接打到本人卡上,或者打到公司账户上,由公司转交到本人手上。

用工单位的工伤赔偿款怎样索取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款是打欠条还是写协议

可先写好协议,再让对方打欠条。即签订协议后出具欠条。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和欠条的不同在于:一个是因过错赔偿,一个是债务,完全不同的关系。。。。

烟台市工伤赔偿金由谁领取

工伤赔偿金应该有受伤员工领取,员工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受益人。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