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学派和马克思主义法学派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2-25
 1.自然法学派. 主要观点: (1)法律应体现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 (2)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 ...
第2个回答  2022-02-25
1.自然法学派. 主要观点: (1)法律应体现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2)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
第3个回答  2022-02-25
研究方法论的成熟与否就直接决定着法学学科未来发展的宽度和长度。与此同时, 法学方法论决定着法学研究的特征。不同的法学流派有他们自身不同的特征, 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他们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不同。
社会法学派指的是19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后来更是成为二十世纪西方三大法学派之一。西方法学家一般认为该派具有下列的一个或两个特征:①以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②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社会法学派:是从社会本位出发,把法学的传统方法同社会学的概念观点、理论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和效果,强调不同社会利益整合的法学流派。
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深刻地分析了社会各方面的现象,揭穿了剥削阶级的偏见,科学地阐述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它法学派的区别有:
①在各派剥削阶级法学中,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甚至说法是决定经济的;有的虽也承认法与经济有关,但否认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结柢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② 剥削阶级法学家尽管对法的本质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一个共同点是在不同形式上否认法的阶级性,甚至认为法是超阶级的“全民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③ 剥削阶级法学一般也承认实在法是国家制定的,但由于他们往往把国家说成是超阶级的,把国家制定的法律说成是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从而模糊了国家和法的阶级本质,曲解了国家和法的关系,鼓吹所谓“法律至上论”,把法置于国家之上。马克思主义法学分析了社会阶级的关系,认为一定阶级的国家和法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它所制定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④ 剥削阶级法学大都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法并不是超历史的,既不是永恒存在,也不是永久不变的。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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