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及处置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首先要明确的是,从税务的角度看,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是有规定的,与企业会计准则是有差异。如果企业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超过税法规定的金额,汇算清缴的时候,会做纳税调增。

建议处理方法:计提折旧按照税法规定去做,汇算清缴的时候就免去纳税调整的麻烦。

1、折旧方法的选择。会计理论提供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其他的加速折旧法,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到税局备案后,才能在税前抵扣。

2、计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起止时间,这个应该很多会计人都懂的: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也有规定,摘录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该遵循以上规定。

4、固定资产预残值:因为残值也会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有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5、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首先是要明确固定资产的用途,决定了累计折旧的借方科目。例如,用在行政的固定资产,借记管理费用;用在销售部门,借记销售费用;用在生产相关部门,借记制造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扩展资料

一、新准则下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流程

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中,除固定资产盘亏是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其余的固定资产处置包括 出售、报废、投资、 捐赠、抵债、调拨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即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然后再将“固 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进行转出,而新准则将不再像旧准则一样全部按账面价值分别转入“营业外收(支)”(出售、报废、捐赠)、“长期股权投资”(投 资)、“应付账款”(抵债)、资本公积“(调拨)等科目,对一些特殊事项;

将以固定资产抵债、用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采用”公允价 值“转入相关的科目。由此将产生会计与税法上新 的差异。

二、所得税方面

以固定资产抵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新准则最大的“亮点”就是债务重组业务交易价格的变化。即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低偿债务的过程实际上是两个过程,首先是债务人将非现金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处 置,以确定转让收益;再以处置所得(公允价值)偿付债务,同时据此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这表明债务重组交易最终以公允价值作为交易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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