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 xp中文件夹命名规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2-06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汉字和英文字母都可以作为文件和文件夹的名字或是其中的一部分,有少数特殊的符号和被保留的字母组合不能被用作文件和文件夹名字或是其中一部分。

不能将文件和文件夹命名为“.”或“..”。例如,像
..sql
这样的文件名是不正确的。另外,文件和文件夹也不能包含以下字符:
井号
(#);百分号
(%);“&”;星号
(*);竖线
(|);反斜杠
(\);冒号(:);
双引号
(");小于号
(<);大于号
(>);问号
(?);斜杠
(/);前导或尾随空格
('
');这样的空格将被去除;

Windows

DOS
保留的名称(“nul”、“aux”、“con”、“com1”、“lpt1”等)。
第2个回答  2020-04-09
文件名必须遵循操作系统约定。在
Microsoft
Windows
中,可使用以下的约定:
1、文件或目录名称可以有两部分:文件名和任选性的扩展名。两部分以圆点隔开,例如,myfile.new。
2、文件名可达255字符。实际上(win2000测试)文件的最大长度为216(218删除时出错),目录为206
3、文件名必须以字母或数字开头。它可以包含大小写字符(文件名不分大小写),但以下的字符除外:双引号(")、撇号(')、斜杠(/)、反斜杠(\)、冒号(:)、垂直条(|)。
4、文件名可以包含空格。
5、以下的名称将保留,且不能用在文件或目录上:CON、AUX、COM1、COM2、COM3、COM4、LPT1、LPT2、LPT3、PRN、NUL。也不能用使用以上名称+"."作为文件名的开头部分,如“CON.ABC.TXT”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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