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政策

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政策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
二、分析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嵌入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开具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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