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手头积蓄较少,所以在买房之前专门选自了一个可以首付百分之二十的,是售楼小姐亲口告诉我的,并且我也交齐了百分之二十的首付款,同时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去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可是在等待了一个月之后,银行告诉我必须要交齐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才能办理贷款,开发商给我解释说要换一家银行贷款,让我耐心等待,他们会给我协调。现在我的疑问是,如果万一贷款办不下来,而我又没有钱去交另外的百分之十房款,我该怎么办在?如果退房,开发商说我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可是是他们欺骗了我,或者说使他们的原因导致的我无法继续购买房子,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