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彩礼结婚都有了,结婚后彩礼可以返还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8-13
其实,只要是一个经历过结婚的年轻人,都应该知道在结婚之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那就给男方要在定亲的时候给女人彩礼钱。当然这个彩礼钱,在我们国家每一个地方都不一样,或多或少,少的差不多在一万一左右,多的甚至还会用秤来称,有的地方为了能称出三斤一两八,最终能折算出人民币十多万,这个数字对于普通老百姓是相当了不得的。
因为你要知道,在农村一个普通的家庭里,要他一下子拿出十万以上的现金,那真的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因为这十万块钱,不知道要攒多少年才能攒这么些。况且刨去彩礼钱,一个男方的父母还要给儿子买房子买车,甚至装修摆宴席请客都需要准备足够的现金。那么,其实这样算下来的话,在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给一个男孩子准备结婚,最起码得花几十万元。
而很多家庭就是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在儿子结婚的时候一下子全部花光了。很多父母都是一辈子省吃俭用,不舍得花不舍得买洗衣服。好不容易攒点钱,让儿子买房子娶媳妇一把全部给拿走了。所以现在很多人就提出来:“结婚就必须要给女方彩礼钱吗?难道零彩礼的婚姻,将来就不会幸福了吗?”
其实,在小编看来,婚后是否能过的幸福跟多少彩礼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当初我跟我媳妇结婚的时候,虽然是只给了两万多的彩礼钱,但是结婚以后,媳妇又把这钱全部给了我,投入到了房子装修当中去了。不管这彩礼钱是多还是少,但最终我们的日子依然还是过得红红火火。
其实,在现在就有很多年轻人提出来零彩礼,如果你要仔细想想的话,你就会发现一份真挚的感情是怎么能够拿金钱来衡量的呢?难道说在结婚的时候,给的彩礼越多,这个男人以后就能越爱自己的老婆,女人就能越忠诚于男人吗?其实并不见得是这样。
第2个回答  2019-08-13
为什么要给彩礼,给了彩礼为什么要返还来?你们思考这个问题没有。从某种层面说彩礼成了女方一种保障,虽然很多结婚将彩礼钱会部分或者全部带回来,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女性钱是在自己手里,是不给老公的,好听点叫私房钱,不好听万一不行离婚这部分钱也是女方自己的,和和男方一点关系也没有。

如果放在古代,女性本弱,可以理解,但是现代社会,大部分女士还是处在强势地位,一个农村男性结婚,即使相不中大部分也不敢离婚,因为离婚你再也娶不起,而女性不同,相不中可以离婚,二婚也好找。因为农村男女比例失调十分严重。

个人认为,彩礼钱是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取消彩礼是未来婚娶的一个重要方向,结婚本就是两家人共同喜事,共同协商办理,双方都是婚礼的主办方,两边的家都是一样,未来双方的父母都同等的对待。
第3个回答  2019-08-13
我觉得这种东西这种事肯定要跟你们当地的文化习俗还有习惯有关系啊,因为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婚俗,这样做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零彩礼说实话大多存在于发达地区因为那些地方人收入普遍偏高,而且对于闺女已经不需要再用彩礼表达他们对你放尊重,因为他们不需要在钱的方面有需求,所以说他们可能会有零彩礼,我知道零彩礼的地方在重庆是零彩礼,四川有有一些地方,成都很多的姑娘都是零彩礼的。我个人觉得真的这东西要商量,万事都要商量,因为中国说实话,还是穷的地方多,越穷的地方彩礼越多,这虽然是陋习,但是这一时难以改变,我个人觉得,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大家伙能好好商量就好好商量,要是实在说实话,商量不在一起,那就实在不行就算了,因为现在穷地方很多人,都因病返贫,因婚返贫,为了彩礼,借那么多钱,婚后生活肯定过不好。
第4个回答  2019-08-13
婚前陪送嫁妆的行为在法律上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因为《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所以,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送给女方个人的;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相关法条链接】《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法加,您的法律随行专家!
第5个回答  2019-08-13
结婚后彩礼能不能返还,这取决于女方家庭是否开明,是否认识到结婚收取彩礼的错误性质。
其实,结婚收取彩礼,就是变相的卖闺女,试想,男方有几个是能够出的起彩礼的,不得已只能东挪西借,甚至借高利贷来换取彩礼钱。
到头来弄得债台高筑,债权人上门逼债,弄的男方家庭鸡飞狗跳,苦不堪言。
很难想象,女儿嫁过去之后是怎样的境遇。
所以,彩礼害死人啊,还是返还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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